陈世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21 20:38:2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1日讯(通讯员 陈世晶)案小事不小,枝叶总关情。10月20日,江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虽小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2024年8月,梁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同村梁某某先后三次借钱,共计5000元。借款到期后,经梁某某多次催讨,梁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梁某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梁某偿还梁某某借款5000元。因梁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梁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梁某,梁某也拒绝履行。
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执行法官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不因标的额小而有丝毫懈怠。执行法官随即转变执行思路,决定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向村干部了解前因后果。
在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梁某,耐心听取被执行人梁某不愿履行的原因,对双方存有的矛盾耐心调和,并严肃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情理法兼具的劝说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亲属筹款,当场将全部执行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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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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