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华 张秋萍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20 15:15:5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0日讯(通讯员 刘杰华 张秋萍)近日,靖州法院执行局通过创新采用“预拘留”措施,成功执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法院威慑下当场付清拖欠劳务款并写下悔过书。
案件源于杨某与张某的劳务合同纠纷,张某欠杨师傅劳务费1.8万。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张某逾期4个月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电话督促,张某虽承诺分期履行,却始终拖延。针对张某的侥幸心理,执行局果断采取“预拘留”措施——传唤张某至法院,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并释明此举对个人信用和社会评价的负面影响。
在预拘留通知书的威慑下,张某立即转变态度,当场扫码付清了欠款,还手写800字悔过书,案件由此执结。法官刘锦标表示,此举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执行路径,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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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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