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追偿款”变生态“修复剂”

    2025-10-20 13:41:4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创奇)10月17日,邵阳县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望江湖码头热闹非凡,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法院、县森林公安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及县天子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同开展的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此举行。35万尾活力十足的草鱼、鲢鱼、鳙鱼顺着投放通道跃入水中,为这片水域的水生生态系统注入新血液。

此次放流的鱼苗并非无的放矢,其购置资金源自2022年至2024年县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依法向破坏渔业资源的责任人追偿的38363.6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通过“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模式,助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水域生态链。

活动现场,在周边群众的见证下,检察干警与各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将鱼苗缓缓投入河中。“以前只听说过破坏环境要赔钱,今天看到这些钱变成了鱼苗,实实在在保护了我们的母亲河,这种方式特别好!”一位围观群众感慨道。此次活动不仅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质性执行,更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开展生态警示教育,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公益诉讼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

下一步,邵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鱼苗存活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赧水流域日常巡查与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污染水体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切实筑牢资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组稿:姜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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