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使不得!

    2025-10-18 16:11:0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晓莉 陈茹茜)近期,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两起案件中,肇事者均因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其至亲——一名77岁的老人和一名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死亡。被害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也是导致伤亡后果的因素之一。

2025年春节期间,黄某驾车载家人行至厦蓉高速公路617公里处时,因连续驾驶3小时未休息,车辆失控撞上山体,致其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车人员受伤,车辆及道路设施受损。另一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11月,唐某在凌晨驾车搭乘其父亲时,因疲劳驾驶与路边货车相撞,致其父亲死亡,两车受损。

两名肇事者案发后均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综合审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编:李迅

一审:艾京昆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智颖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