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8 16:09:4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柏茂)“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主动支付了案款。”嘉禾县某铸造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该企业因某装配厂拖欠20余万元货款,向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提起诉讼。立案时,法院立案庭同步向该企业送达《财产保全告知书》。经申请人申请,执行局迅速冻结装配厂银行账户并查封相关设备。
“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主要分歧在于履行方式与期限,执行局与法庭随即启动联调机制,并向被告说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嘉禾县法院执行干警刘建邦介绍。意识到相关后果后,装配企业当场与铸造企业达成和解,并于次日主动付清货款。
坦坪法庭庭长胡柏茂表示,法庭依托县法院创新的“分段集约执行‘169’”模式,探索建立“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纠纷解决由“末端强制执行”向“前端主动履行”转变。
目前,该模式已在坦坪法庭实现常态化运行。2025年6月,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至坦坪法庭。法庭再次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通过庭局协同,促使败诉方与胜诉方达成和解,当场支付货款40万元,并承诺剩余120万元于两个月内付清,实现在执行前阶段彻底化解矛盾,完成审执无缝衔接。
实践表明,“立审执一体化”模式通过“以执促调、以调促执”,推动立案、审判与执行环节高效衔接,提升矛盾化解效能。2024年以来,坦坪法庭借助该模式调解并督促当场履行案件53件,履行到位金额8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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