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骗保”终落网 行政追责“零放过”

    2025-10-18 15:53: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嘉欣)“无证驾驶出事故,找朋友‘顶包’骗保,结果双双被拘!”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保险诈骗案,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责任的当事人敲响警钟。郑某某与曾某某这对好友,因一念之差,共同上演了一场“顶包骗保”的闹剧,最终双双受到法律制裁。

2025年6月,端午节假期最后一天,郑某某驾车从老家返回长沙途中,在株洲市天元区某路段因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下车后,郑某某顿时慌了神——她的驾驶证早已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而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面对高额的修车和赔偿费用,郑某某没有选择承担责任,反而动起了“歪脑筋”。她立即拨通好友曾某某的电话:“你快来现场,就说车是你开的,帮我走保险!”曾某某明知此举违法,却碍于情面一口答应。赶到现场后,她在交警面前谎称自己是驾驶员,被认定为事故全责方,并主动提供驾驶证协助郑某某办理理赔。不久,郑某某成功骗取保险赔款56000余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民警在后续抽查执法视频时,敏锐发现事故处理人与现场驾驶人并非同一人,“顶包”骗局随即被识破。案发后,郑某某家属主动退还全部赔款,二人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郑某某虽因无证驾驶已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800元,但二人“顶包骗保”的核心违法行为尚未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刑事不诉,行政必究。必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实现罚当其过。”8月6日,天元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督促对二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9月7日,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郑某某追加行政拘留12日,对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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