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14 11:45:5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4日讯(通讯员 童彬霖)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劳动争议案件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促成某物业管理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将拖欠十余名员工的20余万元工资全部付清,实现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局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只是存在暂时性的经营困难。若简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虽可能快速结案,但也可能使企业陷入经营停滞,形成“办结一个案子,搞垮一个企业”的负面效应,为实现“保企业”与“护民生”的平衡,法官确立了“协调优先、柔性执行”的思路。
执行法官首先主动约谈企业负责人,注重释法明理,剖析利害关系,明确对其指出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对企业信誉的长远负面影响,引导其认识到主动履行是化解危机、重建信任的最佳路径。同时,法院积极与平江县人社局协同联动,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劳资双方进行多轮协商,稳定员工情绪,寻求可行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持续督促与人社部门的协同配合下,该物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全额付清了拖欠工资。劳动者的“纸上权利”如期兑现为“真金白银”,企业也得以卸下包袱继续经营。此案是平江法院灵活运用执行策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编:张颖琳
一审:张颖琳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