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1 11:08:30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周玮师
以购买产品无法扫码为由,在视频通话中截取被害人支付二维码图片,协同身在外省的同伙通过套现窃取被害人财物,3个月内共计窃取多名被害人数十万元。
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黄某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退赔涉案款项。
收款变付款1400余元“飞”了
在开福区某手机店工作的赵女士,因添加了一个奇怪的客户导致损失了1400余元。
2024年7月2日,这名客户通过某社交平台账号向赵女士购买手机,赵女士将某支付平台收款码发过去后,客户打来视频电话,声称该收款码扫不了,要求赵女士通过视频点开收款码,他通过视频扫码付款。赵女士照客户所说打开收款码展示给视频那端的客户。
视频中的客户没有显示清晰正脸,赵女士疑惑之际,客户直接挂断了视频通话。赵女士再次打过去,发现对方已删除拉黑了她,心存疑惑的赵女士查看自己的支付平台账户,竟莫名有了两笔消费,共计1498元。赵女士立刻向警方报案。
明明展示在视频上的是收款码,对方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被害人账户里的钱“扫”走的?
公安机关马上立案侦查并陆续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7人抓获,才揭晓了真相。
原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黄某共谋,直接或间接发展钟某等5人,利用某支付平台“收付款”的选项点击后首先出现的是付款码这一设置,在视频中打“时间差”截屏,盗刷不特定被害人付款码窃取对方钱财。其中,黄某某、黄某为“上线”,负责与被害人聊天视频截取付款码,钟某等5人为“下线”,负责具体实施套现犯罪行为。获取赃款后,“上线”分赃七成,“下线”分赃三成。
紧扣证据案件准确定性
开福区检察院初步审查该案后,认为该案系共同犯罪。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期间,多名嫌疑人分别以“主观恶性较小”“分赃占比低”“在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套现系辅助性行为”等理由,请求检察官从轻量刑。
通过进一步查实在案证据,在主从犯认定上,检察官有了自己的明确判断。
在赵女士的账户被盗刷的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某地一便利店老板接待了两名年轻人。其中一人得知该老板门店可提供花呗、信用卡套现服务,便用付款码在该门店刷了两笔款项,分别是999元和499元,年轻人获得套现款项后,向老板支付服务费后便离开了。
不久,公安机关找到该便利店老板,他才知道两名年轻人刷的是他人的付款码,二人在其门店完成了盗窃行为的最后一步。这两笔被盗走的款项,正是被害人赵女士的钱款。
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盗得多笔赃款,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所述从轻理由并不成立,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黄某共谋实施该案犯罪行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下线”钟某等5人与黄某等二人之间的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缺一不可,均在该案起主要作用。
引导侦查确定犯罪金额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承办检察官在集中讨论时认为,盗窃案应根据查实的被害人来认定犯罪金额。也有人提出,该案不同于传统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盗刷不特定被害人财物,被害人分散全国各地,难以逐一对涉案资金进行取证。最后,检察官形成一致意见:该案系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的资金来源,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足以认定有关账户主要用于接收、流转涉案资金的,可按照该账户接收的资金数额认定犯罪数额。
随后,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开展全面侦查。侦查结果证实了检察官的办案思路,根据当前已知被害人印证的犯罪金额5万余元,而根据犯罪嫌疑人转账查明的犯罪金额近40万元,且补充侦查获取的证据表明,嫌疑人的账户内资金全部系盗刷而来,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性质。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盗窃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黄某某、黄某、钟某、赵某、李某某、姚某某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陈某盗窃数额较大,本案系共同犯罪,上述被告人均系主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
9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至1万元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涉案款项。
检察官提醒:打开支付二维码就等于打开了钱包。为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大家要严守移动支付账户相关信息,切勿在社交软件上随意分享敏感支付内容。若不幸因上述情况遭遇财产损失,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索要支付信息的截图等证据,为后续案件调查和损失追回提供有力支持,最大程度降低自身权益受损程度。
同时,警告广大商户,为他人提供套现服务是一种严重违反金融法规和商业道德的行为,该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如情节严重,可进一步认为是其上游犯罪(如诈骗、盗窃)的共犯,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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