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14:34:0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毛婷 刘泽佳)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通过应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素式答辩状示范文本,高效审结了一起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案件。被告周某在示范文本的清晰指引下精准抗辩,最终获法院判决不承担还款责任。此案犹如一个精妙的司法实践样本,清晰展现了要素式法律文书在降低诉讼门槛、聚焦争议焦点、提升审判效率方面的多重价值,为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深入推广写下了生动注脚。
案件起因于2015年5月王某向某银行申请的一笔个人信用贷款。因王某逾期未还,银行将王某及其已离婚的前妻周某一并诉至岳塘法院。庭审之初,周某虽坚信自己无需负责,却因文化水平受限,在书写规范答辩状时陷入困境,维权进程一度受阻。
转机出现在法院向周某提供要素式答辩状示范文本之后。该份采用填空式结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素式答辩状》文书,犹如一位耐心的“诉讼向导”,引导周某一步步厘清思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周某依照要素式答辩状的指引,成功提炼出两大关键抗辩点:其一,其在《生意人卡(生意红)申请表》上的签字仅为履行“借款人配偶”程序性义务,并无共同借款或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其二,案涉贷款发放时,其与王某已解除婚姻关系,该笔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生活。这使得庭审辩论始终围绕核心法律争议高效展开,法官得以快速锁定案件关键,最终认定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作出上述判决。法槌落下,双方均服判息诉,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是要素式法律文书赋能司法实践的生动缩影。此类文书的推广,远非简单的形式简化,更是“司法为民”理念从文本走向现实的坚实桥梁,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精准切口。它既“授人以渔”,赋能弱势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又“提质增效”,助力法官聚焦真问题。一张表格,推动诉讼流程从“说不清、理还乱”到“辩得明、断得清”转变,让司法温度可感可及,令诉讼效率真正惠民。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岳塘法院将持续厚植“如我在诉”理念,深化要素式文书应用,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温度的诉讼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与信任度。
组稿:马志军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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