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1 16:24:46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法〔2025〕16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了调整。《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明确规定,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管辖郴州市范围内诉讼标的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图为湖南部分节选)
此外,《通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法〔2022〕109号)同时废止。《通知》通知施行前(即2025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责编:刘家璇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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