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 三湘都市报 2025-09-30 15:56:5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杨明)9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与2025年持平。对于大学生参保、新生儿参保等热点问题,省医保局分别进行了介绍。
2026年缴费标准为400元
据了解,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6年出生且在湖南参保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待遇。
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
对于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2026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保对象进行了明确
省医保局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在我省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外国国籍留学生,在湖南居住且办理了永久居留证的未就业的外国人,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困难群众实施参保资助政策
省医保局明确,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
困难群众在户籍地参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免申即享”;因特殊情况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且未享受当地参保资助政策的,可回户籍地申请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居民个人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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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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