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家借住行窃获刑 终致财义两空悔莫及

舒慧   湖南法治报   2025-09-28 15:42:4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舒慧)“发小”承载着深刻的情感,那份历经岁月沉淀的情谊本应是人生中最温暖的底色。然而,有些人却在利益的诱惑下迷失心智,打起了发小家中财物的主意,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2024年9月初,杨某来长沙找工作,初来乍到的他面对住宿问题犯了难。从小与其关系很好的李某念及多年的发小情谊,二话不说让杨某安心在自己家中借住。

可这份发自内心的信任竟成了杨某滋生贪念的温床。9月17日下午,杨某独自在李某、毛某夫妇家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一根黄金手链和一个黄金手镯。看着这些财物,找工作屡屡受挫的焦虑与对钱财的渴望交织在一起,让杨某瞬间财迷心窍将财物盗走。

次日,杨某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寄卖行将盗得的黄金手链以人民币5173元的价格销赃;9月29日,再次将盗得的黄金手镯以人民币15240元的价格销赃,所得的赃款均被挥霍一空。经价格认定,被盗的黄金手链价值人民币5313元,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15625元,两件金饰共计价值人民币20938元。

案发后,杨某的家属代为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0元,取得谅解。“我也是一时财迷心窍,现在真的很后悔……”杨某内心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他不仅失去了发小的信任,破坏了多年的情谊,更因盗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提醒:他人的信任不是“可乘之机”,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应当坚守道德底线,敬畏法律权威,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否则终将追悔莫及。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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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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