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检察创新生态听证 非法捕捞者现场放流护生态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5-09-28 15:08:2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泉极 何霖箫)“在江边参加这场听证会,让我真切体会到我的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伤害。我愿通过放流鱼苗来弥补自己的过错。”9月26日,在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开听证会上,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何某某诚恳陈述。当日,汝城县检察院联合暖水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及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单位,于暖水镇步阳村沤江岸边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经查明,20211月至202212月,何某某、黎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分别非法捕捞刁子鱼600余斤和400余斤,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随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案件细节向侦查机关、行政机关及犯罪嫌疑人提问。在听取各方说明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案件处理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建议加强后续普法教育。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人表示真诚悔过,承诺不再非法捕捞。

听证结束后,在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近17万尾鱼苗被投放至沤江流域,实现从捕鱼到“补鱼”的生态修复。阳光下,一尾尾银鳞闪烁的鱼苗跃入河流,激起层层涟漪。

近年来,汝城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办案+修复+治理一体化履职模式,通过公开听证、送法下乡、增殖放流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组稿:刘建军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志颖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