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25 14:33:00
黄齐超
国庆中秋假期临近,飞机“付费选座”的话题再度引发讨论。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反映,自己购买了机票、准备线上值机选座时,却发现能选的座位非常少,大片座位处于“锁定”状态,令出行体验大打折扣。记者查询多家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发现,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基本上都推出了预选座位的增值服务,一般国际航班采用付费购买的形式,国内航班则需要通过积累里程兑换。 ( 9月24日 《扬子晚报》 )
飞机上经济舱的座位,有的视野开阔,有的空间略大,这类座位自然成为旅客争相选择的“香饽饽”。航空公司洞察到“商机”,推出了付费选座机制,并将“选座费”冠以“增值服务”的美名。然而,对于这一做法,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认可。
从情理上讲,消费者选择舒适度更高的座位,满足了其个性化需求,额外付费合乎情理。然而,即使乘客勉强理解航空公司对利润的追求,也实在难以接受免费座位日益减少的现实:有的航空公司正逐步将越来越多的座位“锁定”;有的航空公司已全面取消免费座位选项,转而推行付费选座政策;有的航空公司并未提供免费的3连座服务,家庭成员若想坐在一起,则需额外支付费用;有的航空公司甚至擅自取消旅客已付费选定的座位,并再次上调选座费用……不得不说,航空公司的付费选座政策,令消费者深感厌恶。
当一个航班上的座位大面积收取选座费的时候,乘客很难不把这种情况理解成变相涨价。无论是通过付费购买选座,还是利用积分兑换选座,最终都是由旅客的利益来承担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增值服务”究竟为谁增添了价值?答案已然不言而喻。
座位的舒适度存在差异,乘客普遍不愿选择“夹心座”。为了平衡不同座位的优劣,除了付费这一方式外,还可以借鉴购买火车票的做法,依据购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即便通过“增值服务”的手段来实现利弊均衡和自身盈利的目标,也绝不能过于荒谬。航空公司过度的付费选座,既损害消费者体验,又显得吃相难看。
“付费选座”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此外,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价格法》,导致消费者在支付机票价格之外,需额外支付费用以选择座位。因此,尽管它属于市场行为,仍需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前,已有航空公司因收取“选座费”而受到处罚。从这个角度来看,航空公司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一方面,必须确保付费选座服务不触犯法律底线;另一方面,还应充分考虑旅客的情绪和体验。
笔者以为,航空公司不仅需精打细算“经济账”,更应审慎权衡“法律账”。在赢得顾客认可的基础上,方能稳步提升收益。并且,在推出“付费选座”服务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对儿童、老人以及全家出行等特殊乘客群体的人文关怀。总之,航空公司需建立透明的阶梯式收费机制,规范“付费选座”服务,并重视口碑建设,提升旅客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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