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09-21 14:35:1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1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9月21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获悉,该区已公布了8家养老机构,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有意入住者可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享受该政策的人群,包括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低保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在救助标准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有意入住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下附机构名单),向雨花区民政局申请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因雨花区养老床位动态变化,区民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荐、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
对需要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由雨花区民政局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
补助金按月支付到申请人账户
据介绍,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可以向雨花区民政局提交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或机构同意缓缴证明)等材料(上述资料可由入住机构代为提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雨花区民政局作出予以发放补助的决定,同时确定补助金额。补助金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所在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告知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及时作出停发决定并停发补助金。老年人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雨花区民政局及时作出停发决定并停发补助金,同时告知老年人所在养老机构。对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渐退期内的老年人,补助金应当继续发放至渐退期结束。
附:雨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名单
1.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敬老院
联系人:龚艳
电话:13467625375
地址:雨花区跳马镇复兴村
2.长沙市雨花区莱康新纪元老年公寓(砂子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倩
电话:18975193939
地址:雨花区劳动中路果茶巷6号
3.长沙市雨花区润济老年养护院
联系人:黄奇
电话:15974278601
地址:雨花区杉木冲东路169号2栋101号
4.长沙市雨花区和润老年养护院
联系人:石小华
电话:13807496152
地址: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613号
5.幸福时光老年公寓(湖南幸福时光公寓养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桂梅
电话:13125080562
地址:雨花区红星村瓦屋组
6.长沙市雨花区永济老年养护院
联系人:司马娇
电话:15111074425
地址:雨花区万家丽南路桃阳农贸市场综合楼B栋
7.乐来龄红花坡老年养护院(湖南乐来龄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妹
电话:13975134877
地址:雨花区左家塘街道红花坡社区红花坡路60号
8.长沙市雨花区怡养康年老年养护院
联系人:蒋玲
电话:13627422601
地址:雨花区雨花亭街道树木岭路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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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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