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5-09-19 17:39:4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9日讯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康山林)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发布。其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分低于60分的,一年内不得代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信用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专家资格并清退出库。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影响期为2年
《办法》明确,招标投标主体的一般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影响期为1年,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影响期为2年。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影响期国家另有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到期后自动停止使用。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的,自修复之日起停止使用。
同时,如果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信用评价结果直接记为零分,影响期内不得参与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查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出借、挂靠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等。
《办法》还指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信用评价结果直接记为零分,影响期内不得在本省代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对于有异议、投诉的项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尚未作出处罚或已出具明确意见不再重新招标的项目,再次组织招标的,或明知项目存在违规问题,仍然组织进场交易的,或已招标项目无故再次组织招标的;违规打探评标专家信息的;违规与评标专家接触的。
评标专家信用分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并清退出库
《办法》还明确了评价方法及程序,指出依托湖南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公开化信用评价,系统与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互联互通。
据悉,根据不同招投标主体分类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投标人评价包括公共信用信息(15%)、行业管理信用信息(60%)、投标行为信用信息(25%);招标代理机构评价包括综合行业指标与招标投标行为指标(各占50%);评标专家评价聚焦不良行为扣分。信用评价实行每月动态更新,每月5日发布评价结果并公示3天,15日正式启用。
此外,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活动直接挂钩,投标人信用分作为评标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分低于60分的,一年内不得代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信用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专家资格并清退出库。对信用优良主体实施激励措施,如减免投标保证金、优先被考虑、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并建立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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