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网事微信公号 2025-09-19 10:41:48
被告人翟某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
公众号截图
此前报道
WePhone创始人自杀,称被前妻逼死,开庭!女方被要求返还千万
2020年12月21日,“IT公司创始人苏享茂自述被前妻翟欣欣逼死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南都记者从翟欣欣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当日庭审一直持续到了15时,此次庭审主要涉及赠与合同与离婚财产纠纷两个案子,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主要涉及赠与合同与离婚财产纠纷
未当庭宣判
12月21日,苏享茂家属在庭审结束后的视频采访中表示,当天庭审主要是控辩双方就案件进行陈述和答辩,庭审过程比较顺利。
南都记者从翟欣欣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庭审持续到当日15时,庭审主要涉及赠与合同与离婚财产纠纷两个案子,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7年9月7日凌晨,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在家中跳楼自杀。自杀前,他曾在社交账号上发布消息称,自己和前妻存在财产纠纷,并在受到“胁迫”后,与之签订了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对方是在“通过离婚协议敲诈”。
苏享茂生前在微博上发文自述被骗经历,称他与前妻是在世纪佳缘上认识,结婚前已在前妻身上花了几百万,但领证前一天,前妻才告知他几年前曾有简短婚史,还“爱撒谎,极有心机”。前妻翟某某还以其产品功能处于灰色地带、有偷漏税行为等作为要挟,索要1000万元赔偿,并附带一处三亚房产。
案发半年后,2018年4月,苏享茂家属委托律师向朝阳区法院递交诉状,以财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以及要求翟欣欣返还财物三个案由起诉翟欣欣,涉案数额上千万。
随后,苏享茂家属代理律师向南都记者确认,向法院方面提交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婚后财产纠纷和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在法律上有严格定义,翟某和苏享茂之间的‘赠与’未必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这些‘赠与财产’是基于婚前谎言的话,那就是无效的。”律师称。
翟欣欣代理律师:
希望案件回归法律评价
该案于2018年5月在朝阳区法院正式立案,曾两次召开庭前会议,之后迟迟未开庭。期间,苏享茂家属与翟欣欣都换了代理律师。
案件曾引起巨大舆论关注,案发八个月后,也就是2018年4月27日,翟欣欣曾在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首次公开回应此事。翟欣欣在微博中称,“有些事情我不说出来,是基于对死者的尊重,宁可自己承受这些不公平的指责和巨大的精神压力。”
翟欣欣称,事发前一天(2017年9月6日)二人在微信上产生纠纷,自己曾两次报警,苏享茂自杀的原因是资金链断裂,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钱不是真正原因。翟欣欣还表示,接下来会陆续公布二人交往情况,“真相交给读者去判断”。但此后,翟欣欣清空了微博。
与此同时,翟欣欣的代理律师方面也曾对案件公开提出质疑。其表示,诉讼另一方的律师和家属发表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有可能对司法机关的独立办案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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