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减免、多奖补,郴州市出台殡葬惠民新政

谭洁 胡翔雁 黄洪武   郴州日报   2025-09-19 10:28:18

近日,记者从郴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推动移风易俗,郴州市正式印发《郴州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市城区(北湖区、苏仙区)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范围。

惠民减免主要聚焦六项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费、平板火化费、普通卫生尸袋及消毒服务费、一次性卫生棺费、普通骨灰盒费、经济型悼念厅使用费,合计减免1670元/具遗体。

符合条件的每位逝者(已通过社保、工伤等渠道享受丧葬补助的群体除外)只可享受一次费用减免。若自愿选择减免项目外的服务项目或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市殡仪馆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逝者家属承担。此外,若存在违规搭棚治丧、使用非殡仪馆指定车辆接运遗体等情形,将无法享受该减免政策。

此外,采用节地生态安葬(在逝者遗体火化后以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散、海葬等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安葬骨灰)也可获得相应奖补。

《办法》明确,对市城区(北湖区、苏仙区)农村户籍人口死亡后自愿选择到市殡仪馆火化的给予每例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火化后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还可额外获得每例500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奖补1500元/例);对火化后骨灰采取撒散安葬方式的可额外获得每例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奖补2000元/例)。对骨灰二次安葬的不再享受本奖补政策。

《办法》还明确了申请流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委托人到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领取审批表,经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在市殡仪馆办理费用结算减免。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由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委托人凭遗体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区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经乡镇(街道)和市殡仪馆双重核实无误后,由区级民政部门发放奖补资金。

此次惠民殡葬新规通过“普惠保障+激励引导”双轨机制,既实现了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的兜底保障,又以奖补政策为导向,推动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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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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