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18 16:37:40
文案:唐雨琪
出镜:张英
后期:廖思渝(实习)
一袭警服,一场直播,换七日拘留。
近日,童年回忆“嘎子哥”又重新闯入了公众视线。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英勇抗敌的“小兵张嘎”,而是无知违法的演员“谢某某”,因为身穿警服带货被群众举报,最终被云南耿马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的通报清晰明确,“嘎子哥”可以说是自食其果。“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你说“嘎子哥”他不懂这点吧,他好像又懂点,在直播间面对网友“警服能随便穿吗”的询问时,他回复说“肯定不让随便穿呀”,但你说他懂法吧,他又能说出“道具服不违法”这样的话。
要知道,警用标志的仿制和使用同样被法律明文禁止。只能说“嘎子哥”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演戏穿警服尚且需经严格审批,难道到了网络空间,反而就能随心所欲、无视规范?这种将执法象征娱乐化、工具化的做法,本质是对警察权威的漠视和消解。此事件也再度警示平台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涉及制服类、执法器械类道具的使用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
实际上,“嘎子哥”的翻车早就有迹可循。此前他就多次因直播带货陷入争议,尤其被广泛质疑售卖假酒、虚假宣传等。此类事件频发,反映的是其团队在流量与利益驱动下的短视行为。这桩桩件件,不仅是在透支公众信任,也在持续消耗其自身影响力和观众缘。
作为公众人物,真正有价值的影响力,应当是用于传递正能量、普及法律常识、维护公序良俗,而非通过打擦边球获取短期流量。一再游走于道德与法律的边缘,终将面临反噬、付出代价。
其实,“嘎子哥”作为曾经家喻户晓的童星,若能专注演员本职、踏实演戏,应该能收获不少认可。可他却偏要选择在电影拍摄间隙直播带货,分不清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该碰。那么当“假警服”撞上“真执法”,得了个“拘留七日”的结局,一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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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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