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18 07:49:4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8日讯(通讯员 廖艳霞)9月16日,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透露,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近期该支队对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发现6家加油站存在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目前,已对其中5个加油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10万元,剩余1个加油站的案件还在办理中。
今年6月,依据生态环境部推送的企业线索,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对湖南省某能源有限公司旗下加油站展开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处于营业状态,主营汽油、柴油零售,其主要污染物来源包括油罐有组织挥发性油气、加油时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油气及生活废水等。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加油站虽已安装一、二、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并建有隔油池等设施,但检测数据显示有3杆加油枪气液比数据不合格。
执法人员指出,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即“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据此,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责令该加油站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该加油站正在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积极整改。
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检查、柴油货车百日攻坚、工业企业涉气问题排查整治、特护期“夜鹰”行动及工业企业餐饮油烟整治等。对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领域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实现“打击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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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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