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宸 2025-09-15 15:35:0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5日讯(记者 郭宸)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9月23日至26日在长沙召开。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卿晓英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法规情况。
《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
规定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删除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及根据住宅小区入住户数限制小区装修作业时间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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