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法院+综治”联动机制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02 11:51: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2(通讯员 吴雅琴 陈容 罗都)8月26日下午,在娄星区综治中心201会议室,一场汇聚多方力量的联合调解会正在举行。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征明和娄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吕许灵的调解、共同见证下,26起历时13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于迎来了和解——业主代表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握手言和。

(联合调解会现场)

这场由娄星区人民法院与区综治中心联合组织的调解,汇聚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行业调解组织、购房者所属单位等多方力量,成为娄星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时间回溯到2011年10月。当时,娄星区某街道的93名购房者怀着改善居住条件的期待,参与了某楼盘的团购活动。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3万元定金。然而,美好的期待很快被现实打破。由于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等原因,项目迟迟未能动工。2022年,当市政配套问题终于解决后,开发商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导致成本增加”等原因,决定解除合同,仅承诺退还已收购房预付款项。这一决定立即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双方经多次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26位业主遂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

“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更直接关联另外67户未起诉业主的实际利益,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关注度高。”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娄星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法院+综治”联动调解机制,特别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征明到一线指导调解,同时联合区综治中心、某街道办事处、多名市及区两级人大代表、娄星区企业家协会调委会等多元力量,共同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全力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现场,团队采用“背对背”调解的工作方式:一方面向企业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违约后果与商业风险,另一方面协助业主理性分析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结果不确定性,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连续3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与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同意双倍返还26户业主已付定金,并当场表态,将参照本批调解方案,积极妥善处理其余67户业主的同类问题。

这起群体性纠纷的圆满解决,深刻反映出娄星区在社会治理理念与工作方式上实现的重大转型与深刻变革。近年来,娄星区始终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与社会治安风险防控,高标准推进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集专业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室、标准化仲裁庭、人民法院速裁庭、社会心理服务咨询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治理平台。

该中心全面整合区信访接待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各类服务资源,同时引入法检公司、住建、卫健、市场监管、人社等19个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常态入驻,并吸纳征拆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0家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办公,真正实现“一地办公、一体运作”。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创新模式,对群众提出的各类诉求实行“统一受理、精准分类、高效办理、闭环管理”,努力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切实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于萌芽状态。

“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妥善解决,更注重构建一套可持续、可复制、能推广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长效机制。”娄星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区法院将以此次成功调解为典型样本,全面系统地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持续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真正实质性化解,为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效能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随着首批26户业主问题的顺利解决,该案所产生的示范带动效应正不断显现。据了解,在首批案件成功调解的基础上,针对剩余67户业主的权益保障工作已全面有序启动。目前,娄星区人民法院和区综治中心已专门成立后续工作组,严格遵循“统一补偿标准、因户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后续调解与协议落实,坚决确保所有涉案业主的合法产权权益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同等保障,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忧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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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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