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围猎”未成年人,乱象需合力整治

张恒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01 17:16:11

张恒

“出名要趁早”,张爱玲的这句话,在如今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似乎被许多人奉为圭臬。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在网络的渲染下,怀揣着一夜成名的“网红梦”,渴望在虚拟世界中崭露头角。然而,他们或许没有想到,这看似美好的梦想背后,却隐藏着重重陷阱。

日前,据新京报报道,当前有MCN机构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渴望成名的心理,以“高保底”“流量扶持”“出名”“成网红”等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为诱饵,诱导其签下不平等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往往是“卖身契”,一旦签订,未成年人便可能陷入无尽的深渊。

这些MCN机构的套路并不高明,却屡屡得逞。他们抓住未成年人渴望被关注、被认可的心理,描绘出一个个绚烂的“网红梦”。在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眼中,成为网红意味着拥有无数粉丝的追捧,意味着能够轻松获得财富和地位。而MCN机构承诺的“高保底”薪资,对于一些家境并不富裕的孩子来说,更是极具吸引力。他们在懵懂中签下协议,却不知自己即将面临怎样的困境。

签下协议后,未成年人便被卷入了MCN机构的利益漩涡。他们可能需要长时间直播,忍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疲惫;可能需要按照机构的要求,拍摄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内容。而当他们想要逃离这个陷阱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背负上了高额的违约金,成为了失信人。

“网红梦”本无错,错的是有人把它变成“收割工具”。未成年人的成长,该是课堂上的求知、操场上的奔跑,是对世界纯粹的好奇,而非被商业利益裹挟着“赚快钱”。那些MCN机构明知《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却依旧钻空子、踩红线,用虚幻的“成名承诺”透支孩子的未来,这般行径,既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践踏,更是对公序良俗和社会底线的挑战。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MCN机构侵害方面,法律当“亮剑”。《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动。相关部门需紧盯MCN机构的签约乱象,从严查处诱导未成年人签“霸王条款”的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平台要扛起责任,用“人脸识别+监护人认证”的双重关卡把好准入关,对诱导未成年人拍擦边内容、过度商业化的账号及时封禁,不让“流量至上”淹没底线;家庭和学校更要做好“引路人”,家长要多和孩子聊聊“网红梦”背后的真实,告诉他们“真正的光芒,从来不是直播间的短暂热度”。学校要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教孩子看清“高保底”背后的陷阱,学会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的未来,不该被“网红梦”的枷锁困住。唯有法律、平台、家庭、学校形成合力,才能撕碎MCN机构的“甜蜜谎言”,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追逐梦想,让青春的底色始终明亮、纯粹。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纯净、健康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的未来充满无限可能。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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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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