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法院:悉心调解促和谐 土地矛盾巧化解

王芳琴 黄兴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01 17:10:2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日讯(通讯员 王芳琴 黄兴雨829日,宁远县人民法院柏家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8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近6个月的“背对背” 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74日,欧阳某某与姜某某签订《荒山(地)转租合同书》,约定姜某某将涉案土地转租给欧阳某某。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就“合同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及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两大核心争议僵持不下,矛盾逐渐升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矛盾已持续8年,积怨较深。法官深知,这起案件如果直接判决,虽能了结案件,却无法真正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为彻底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逐一梳理争议焦点;另一方面着重疏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从尽可能降低损失、减少司法成本、互利共赢的角度引导双方能够冷静下来接受调解。通过近6个月的多轮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欧阳某某于调解当日按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给付姜某某首笔款项。

宁远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要求落到实处,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宁远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责编:黄柳英

一审:黄柳英

二审:严万达

三审:李寒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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