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执转破”催来11万余元工程款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28 11:07: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洋)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巧妙运用“执转破”程序的威慑作用,成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11.87万元工程款支付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源于某工程技术公司与某智能科技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4年3月25日,湘潭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某智能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11.14万元。然而,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某工程技术公司遂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湘潭中院于2024年7月8日指定由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此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某智能科技公司,督促其履行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该公司虽屡次承诺付款,却始终未实际履行。法院经多次财产查控,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法院还发现该公司涉及多起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已符合“执转破”条件。

据此,法院依法向某智能科技公司告知,若其仍不履行义务,将启动“执转破”程序,并详细说明了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在“执转破”审查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召开听证会。经法官释法明理,某智能科技公司认识到“执转破”可能对企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遂请求法院暂缓启动该程序,并主动透露其被冻结的账户中尚有部分款项可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表示作为其他法院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已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资金也可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承办法官迅速通过事项委托平台与相关法院联系,办理协助扣划手续,最终将上述款项成功扣划到位。至此,某智能科技公司将全部11.87万元工程款支付完毕。

责编:刘双昀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金春

三审:戴志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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