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做“保”,和解促“和” 嘉禾法院创新“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助企业重焕生机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28 11:06: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佩琳)“感谢法院和各部门的帮助,我们公司终于能活下去了!”近日,嘉禾县某铸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破产和解协议签订现场激动地说道。

这起由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通过“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的创新举措,不仅成功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更让困境企业重获新生。该举措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中关于“推广‘信用+商事调解’模式,将信用管理手段贯穿商事纠纷调解全过程”改革精神的具体实践,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生动注脚。

调解现场

企业遇困,司法介入寻转机

嘉禾县某铸造公司因市场波动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资不抵债困境,被债权人银行依法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欧华并未简单启动破产程序,而是第一时间赴企业开展实地调查。

通过深入车间察看生产设备、与企业员工座谈交流、核查财务账目等方式,欧华发现该公司虽暂时陷入债务困境,但核心生产设备完好,仍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更为关键的是,企业有一处闲置厂房即将完成出租手续,届时可通过租金收入逐步偿还债务。“只要给企业一个机会,它完全有重生的可能。”欧华坚定了推动破产和解的决心。

创新

信用赋能,多方联动夯实基础

为推动破产和解程序依法有序进行,承办法官主动与破产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债权人多次沟通协调,详细阐释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优势,引导双方就和解方案初步达成共识。

企业信用状况成为和解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此,承办法官联系金融机构、县发改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信局、经开区、工商联、珠泉商会、铸造行业协会等单位或组织,全面核查该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和产业发展前景,并专门组织上述部门召开企业信用与产业发展前景评价现场会。会上,各方反馈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业内口碑良好的诚信企业,当前仅因暂时困难导致经营受阻。这些详实的信用评价,为法院推动破产和解提供了重要依据,也增强了债权人对企业偿债能力和诚信度的信心。

重生

和解成功,信用价值成效显著

在全面掌握企业信用状况与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联合县工商联、珠泉商会组织债权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协商。调解过程中,法官将企业的信用报告、生产经营现状、厂房出租还款计划等信息逐一公开,以事实消除债权人顾虑。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债权人最终认可了和解方案。双方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见证下签订破产和解协议,约定以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收入及通过诉讼程序追回的应收货款分期偿还债务。至此,这起破产案件通过“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创新模式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赢得重生机会。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嘉禾法院运用该模式成功化解的第二起破产案件。

两起案件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模式的可行性和可复制价值。嘉禾法院将继续深化该机制建设,让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通行证”,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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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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