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 16:40:1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柏羽)8月21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此次庭审特别组织了岳阳楼区税务局、广发银行、岳阳新天地保安公司等单位近100名社会公众参与旁听,以直观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在征拆户附属设施补偿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达603万余元,其中个人实际非法获利72万余元。此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李某某还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4万元,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4万元,由此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06万余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行为定性及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李某某对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将“庭审现场”转化为“警示课堂”,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身边人。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深受触动,今后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组稿:曾雨田
责编: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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