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微信公众号丨公 告

  长沙交警   2025-08-23 08:55:22

公 告

1

于将依法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获后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依法邮寄告知书或短信告知或电话告知后,交通违法行为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内,交通违法行为人可到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芙蓉交警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详情可通过“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网查询http://csga.changsha.gov.cn/jjzd/。你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备案或者变更联系方式、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白竹坡路与合平路交叉路口 芙蓉大队

联系电话:0731-85927616

公告明细附后二维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芙蓉交警大队

2025年8月14日

2

关于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时限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期为六十日。违法行为人被给予罚款处罚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录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发布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网,发布日期以官网发布日期为准。详情可通过“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网查询http://csga.changsha.gov.cn/jjzd/。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白竹坡路与合平路交叉路口芙蓉大队

联系电话:0731-8592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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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芙蓉交警大队

2025年8月14日

3

关于新增或重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与雨花大道交叉口等路口路段新增或重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后启用监控设备,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新增或重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附二维码扫码查询,也可通过“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网查询http://csga.changsha.gov.cn/jjzd/。

特此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8月14日

责编:周秋红

一审:欧阳伶亚

二审:朱晓华

三审:文凤雏

来源:长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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