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 11:29: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玮师)近日,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以办理入学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22年12月,李某某以注册教育咨询公司为幌子接触家长,吹嘘与名校“有关系”能操作转学、进重点班。陈女士(化名)在培训群结识李某某后,轻信其能帮孩子入读长沙某名校并解决外甥女转学问题的承诺,先后向其转账23.2万元。陈女士又将李某某介绍给刘女士(化名),李某某2024年7月以“保证退款”诱使刘女士支付12万元“预付款”办理孩子转学手续。然而同年9月开学,陈女士的孩子、外甥女和刘女士的孩子均未入学,李某某以“校长没签字”推脱,随后关机失联。
2024年11月,陈女士、刘女士等被害人报案。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李某某,听取被害人意见,全面审查案件证据。经依法审查查明,李某某在无实际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11名被害人136万余元(其中36.4万元未遂),赃款用于个人挥霍及还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家长们的心头大事,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家长们的焦虑心理,打着“能解决上学难题”的幌子实施诈骗。孩子入学、转学等事宜,一定要通过学校官网、教育部门等正规渠道了解政策和流程后依法依规办理。对于声称能花钱搞定上学问题的,要保持高度警惕,如若不幸被骗,请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警方更快追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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