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5-08-14 16:43:5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肖思雨)“水电管线裸露就停工,给了机会还拖延,只能上强制措施!”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面对“撂挑子”的包工头李某某,果断出击。此前,李某某收取吴女士13万元装修款后,仅完成水电和部分铺砖便以“头部受伤”为由无限期停工,经法院两次调解仍拒不履约。
案件源于一份装修合同。2023年10月,吴女士将新房装修委托给李某某,约定工期三个月。然而一年过去,工程严重烂尾:地板砖下藏着未接的水管,墙面尚未刷漆。法院首次调解要求李某某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工,否则退还7万元,但他再次食言。
执行干警现场勘查后确认房屋无法入住。李某某拒接电话,逃避执行意图明显。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关押次日,其妻子火速赶到法院,主动提出以个人工资收入为担保,请求再给一次履约机会。法院随即组织二次调解:宽限李某某45天完工,逾期则直接划扣担保人(其妻)的财产用于赔偿。
组稿: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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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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