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客户端 2025-08-14 15:02:15
陈丽虹 赵李
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通过低价购入再高价卖出的方式赚取差价。有人可能觉得“卖点烟能有啥大事”,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
2023年某日,公安机关对过路车辆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成某驾驶的汽车上堆放了大量卷烟,成某称卷烟是从各店铺内收购后准备转卖的。公安机关遂将其抓获,随车卷烟一并被扣押。
原来,成某一直利用在岳阳市君山区给各商铺送货的便利,了解到各个店铺卷烟的滞销和缺货信息,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各店铺内收购滞销的卷烟,销售给有需要的店铺和个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共收购香烟金额为52万余元,销售香烟金额为30余万元,从中获利2000余元。
君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市场有规则,经营有底线。烟草是特种经营产品,国家对烟草实行专控生产和销售,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切勿为牟利铤而走险,任何试图突破法律边界的“生意经”终将得不偿失,最终只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广大群众发现非法经营行为的线索,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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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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