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客户端 2025-08-14 11:51: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石增辉)近日,汨罗法院通过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通过以羊抵债方式执行完毕一起经济案件。
2024年11月,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偿还何某3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因胡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胡某名下仅有2000余元银行存款,未查询到不动产、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根据何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前往胡某位于山脚下的家中调查,发现胡某饲养了百余只大小不一的黑山羊,具有一定价值。胡某虽有山羊,且双方曾讨论过以羊抵债,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考虑到养羊是胡某的主要经济来源,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何某同意以羊抵债的意愿后,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本案以以羊抵债的方式执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保障了何某债权的实现,也兼顾了胡某的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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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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