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12 19:36:2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记者 李毅 通讯员 张煜佳 吴婷)“上海公安”来电,声称将上门实施跨省抓捕,对方发来的“拘捕令”让何女士深信不疑,她取光积蓄,备好10万元现金准备配合“资金审查”。这是近日发生在湘潭县梅林桥镇的一起诈骗案。
“上海公安”发来的“拘捕令”,让何女士慌了神。通讯员 供图
该线索第一时间被湘潭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捕捉到,梅林桥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预警后,立即尝试联系何女士,但电话那头的她对民警的询问充满警惕,拒绝透露交款位置和取款目的。
事态紧急,民警一方面联系何女士家属说明情况,一方面迅速赶往其家中,当民警敲开何女士家门时,她眼神躲闪,言语支支吾吾,始终不愿说明情况。
电话劝阻无果,民警上门阻止何女士给诈骗分子送现金。通讯员 供图
在民警耐心、专业的劝导下,何女士才透露实情,原来,她接到自称“上海公安”的电话,对方称其名下银行账户涉嫌重大诈骗案件,即将来湘潭县对她实施抓捕,并发来了一张“拘捕令”,要求她配合“资金审查”。何女士深陷诈骗分子编织的骗局,不仅按对方指示从银行取出了6.2万元现金,还计划将6.2万元现金连同家中4.15万元现金一并送往对方指定的地点。
当民警揭露诈骗分子的伎俩后,何女士恍然醒悟,立即删除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将所有现金交由家属妥善保管,并对民警表达衷心感谢。
民警提醒,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进行办案;不存在“安全账号”“验资账户”;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拘捕令”等文书;更不会要求群众转账汇款、取现交付,提供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或是要求修改支付密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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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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