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等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引才工作,根据“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和《湘潭市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潭人才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就“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等奖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企业范围及基本条件
本通知所指的企业,是指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环保、安全生产事故,正常经营纳税的企业。同时,应属于我市获批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本通知支持的人才应满足全职到我市城区专精特新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条件。本通知所指的人才引进不包括从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内的其他企业引进人才的情形。
申报事项及奖补标准
企业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引进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度税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人才,可申报“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全市每年择优评选认定骨干急需紧缺人才不超过30名,每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国内外顶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年度税后工资薪金15万元以上的人才,可申报“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全市每年择优评选认定急需紧缺人才不超过70名,每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和“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两项不得重复申报。已享受我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或市级以上其他人才奖补政策的人才不参与申报评选。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年度内每引进1名海内外博士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分别按海外博士5万元/人和国内博士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的企业年度内每引进1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企业0.5万元/人的引才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享受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鼓励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企业联合高校设立人才联合实训基地。企业吸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参训人员数量达30人以上,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实训基地运转情况,择优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择优推荐申报国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1.申报。各城区、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受理辖区内民营企业的申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国有企业的申报。2025年9月25日前,单位或个人填写《2025年度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审批表》(附件1),将装订成册的材料呈报受理部门(1)2025年度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审批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025年度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电子档);(3)湘潭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材料;(5)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复印件);(7)根据年度税后工资薪金条件申报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工资薪金发放财务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单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薪资证明;(8)其他工作成效相关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发明专利证明、成果转化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合同等。2.初审。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各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初审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名单报市委人才办。3.复审。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必要时到企业实地考察,形成拟认定名单。4.审定和公示。将拟认定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和市人社局分管市领导审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5.兑现奖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负责兑现给人才本人。1.申报。2025年9月25日前,企业将“湘潭市企业引才补贴申报表”(附件3)、“湘潭市企业申报引才补贴汇总表”(附件4)及佐证资料装订成册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贺粲茜58564238/58533441,(1)湘潭市企业引才补贴申报表、汇总表(2024年7月—2025年6月);(3)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申报前近3个月的薪资发放财务凭证或银行流水单;(5)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复印件);2.审核。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企业实地考察调研,形成拟发放补贴名单。3.审定和公示。将拟发放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和市人社局分管市领导审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4.兑现奖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负责兑现给相关企业。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企业已联合高校设立人才联合实训基地,并于吸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参训人员数量达到30人以上的,将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报市人社局。工作满一年后,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择优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并推荐申报国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一)凡有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取消骨干急需紧缺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资格或认定结果。(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认定结果,全额追回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各相关单位、各城区、园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等工作。湘潭市骨干急需紧缺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企业人才实训基地的认定评选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企业引才认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保工作严格依规依程序,保持风清气正,自觉接受监督。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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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