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上海发布 2025-08-01 10:19:59
8月第一天,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还有哪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详见下文↓
上海
《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施行
为规范本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指导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办法》所称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对符合法定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适用罚则规定的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幅度或者处罚种类(包括在罚则规定的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罚则规定并处时不并处、在罚则规定的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等)。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国家、本市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的要求,以事实为根据,坚持过罚相当,并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违法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汇总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减轻行政处罚典型情形,形成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实施不予、减轻行政处罚。对未列入两份清单但符合法定不予、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不予、减轻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2c984ad697c03f5c0197c88f8a681f99
《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施行
根据近年来本市灾害实际和原预案运行情况,汲取我市和外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验,新修订的《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但对本市已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体系架构上,《救助预案》根据新整合设立的上海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职能,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进一步统筹全市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各个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具体职责,形成救灾救助合力;在内容上,围绕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三种典型情形,细化了救助措施;在操作上,优化了从报评、审定到救助的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让确需救助的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50718/c48ff68796644ec0b2da2d480397d905.html
“乐·上海”服务消费券持续发放中
“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此前已完成8月份报名与摇号,今天起可进行核销使用,8月份餐饮消费券核销期至8月31日。
“乐影上海”电影消费券今天起发放,种类分为普惠类、特色展映类、文娱联动类三类。每天10点及16点可通过猫眼、淘票票平台领取,先到先得。11月30日截止。
“乐动上海”体育消费券当中的健身类体育消费券同样今天起发放,每天8点、12点、18点三个时段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随申办等渠道领取使用。观赛类体育消费券将于8月中旬启动发放。
“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将于8月中旬启动,届时每周五、六、日三天的上午10点至当晚24点,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和微信渠道开放领券,消费者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领取到的消费券当即生效,即时可进行核销。
全国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施行
为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之间政务数据共享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条例》明确,政务数据实行统一目录管理。政府部门通过共享获得政务数据的,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以及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其他目的,不得擅自将获得的政务数据提供给第三方。规定通过共享获取政务数据能够满足履职需要的,政府部门不得重复收集,明确牵头收集政务数据的政府部门的职责。细化政务数据共享申请、答复的流程及时限要求。明确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校核纠错及共享争议解决处理机制。规定上级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下级政府部门的履职需要,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完整回流相关政务数据。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6/content_7026294.htm
《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施行
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一)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
(二)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
(三)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问。
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洗钱风险状况在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
《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全文: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5764629/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4号)。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当中明确,由于人为原因、遭受网络攻击、存在漏洞隐患、软硬件缺陷或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对金融从业机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或者处理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造成危害的事件,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非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无须按照《办法》规定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责的货币信贷、宏观审慎、跨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金融业综合统计、支付清算、人民币发行流通、经理国库、征信和信用评级、反洗钱等业务领域。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186/202507/content_7034092.html
《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施行
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规定旨在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网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按照裁量涉及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规定提出,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
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原文内容见: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6/content_7029756.htm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施行
为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明确,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工作。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涉及商用密码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涉及商用密码的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指导运营者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全文:
https://www.cac.gov.cn/2025-07/01/c_1753083518894995.htm
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具体调整情况为:
(一)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一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二是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二)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
(三)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
同时,对相关职业病类别和病种进行了重新排序。
2013年12月2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同时废止。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全文: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1886/202502/content_7007111.html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施行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计划制定、采样和检验检测、问题线索移交和调查、监测结果评价与应用、附则。当中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防控化妆品潜在质量安全风险和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的需要,制定国家风险监测与评价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与评价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监管工作需要,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
本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体系,并提出应着重监测和评价对儿童等重点人群造成健康危害的物质。牙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亦按照《办法》执行。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17983.htm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以及相关安全附件、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与元件等,存在同一性缺陷的产品。
《管理规则》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内的特种设备纳入召回管理。召回的工作流程包括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召回监督。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全文: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zsbs/art/2025/art_e36a369f2adc4e7099c5781cf2da642a.html
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床》施行
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智能床》国家标准8月1日起实施。
智能床借助数智化技术实现床体形态变化和功能控制,不仅能提升人们家居生活的便捷性,还能为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等提供支持。该标准紧跟家具产品智能化、适老化发展趋势,首次规定了智能床产品的技术要求。
一是明确外观结构、阻燃性能、有害物质限量、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要求,保证用户使用安全。二是提出童锁、运行速度、供电终止等通用要求,以及信息化、交互控制等具体要求,规范产品智能化属性。三是要求产品可触及区域的边缘部位应做倒圆或倒角处理,提升产品对特殊人群的友好性。
《智能床》编号:GB/T 45231-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施行
《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 44240-2024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归口,编号:GB 39752-202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归口,编号:GB 44263-2024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 40559-2024
《电动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 34668-2024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保健食品中泛酸的测定》等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施行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组织修订了多项保健食品国家标准,以下三项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中泛酸的测定》编号:GB/T 22246-2025
《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定》编号:GB/T 45242-2025
《保健食品中硫胺素、核黄素、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编号:GB/T 45243-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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