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法院:异地蹲守,“死”案执“活”

  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2025-07-27 16:14:01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远赴湖北省荆门市,将一起“终本”案件成功执“活”,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履行无力,终结执行

施某、施父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施某、施父采取了银行账户冻结、房产车辆查控、工商登记查询等一系列执行措施,但收效甚微。通过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走访得知:施父已70多岁,体弱多病,且施某与其父均无固定收入来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执行标的200万元的案件成了“死”案。鉴于此,法院执行局根据中联重科的申请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发现财产,恢复执行

2025年7月,中联重科工作人员通过多方打听得知,施某已到某私营企业上班,且有较高的工资收入,另外根据企业效益还有丰厚的分成收益,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消息来得太突然,执行法官顾不得周末休息,连夜带队赶往施某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电话约见施某,得到的回答是“外出培训”,执行再度陷入困境。

夜间蹲守,见面协商

眼看天已黑,但施某却未见踪影。处处碰壁的执行干警又决定分组轮班夜间蹲守,守株待“兔”。凌晨时分,轮班人员发现施某家亮灯了,考虑到凌晨执行难度大,采取强制手段多有不便,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继续蹲守到天亮再敲门请“君”。

早上6点,执行干警敲响施某家的门,睡眼惺忪的施某显然未料到执行干警会突然到访,高压之下,施某不得不随同执行干警来到石门法院协商处理。

担保和解,巧结难案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晓以利害,施某终于明白:躲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唯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于是电话要求其父及某公司负责人章某到石门法院帮助协调。

章某是施父原有企业的合作伙伴,与施某一家关系要好,十分感恩并关心施某一家。章某向执行法官表明态度:“我来的目的就是请求法院不拘留施某,施某可以和中联重科达成和解协议,我可以为施某的债务提供担保”。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协调,在章某的参与下,中联重科与施某、施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施某现场履行10万元,2025年7月30日前再支付5万元,自2025年8月开始每月28日前支付5万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章某及其公司自愿为施某、施父提供执行担保。

责编:李杰

一审:李杰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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