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5 11:14:47
刘建荣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湖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约占常住人口总数的40%,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写入省委一号文件,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已覆盖全省29323个村镇社区。自2013年以来,“欢乐潇湘”持续唱响乡村、舞动三湘,“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成为农村新风尚。邵阳市洞口县推行农村治丧“三个三”(三个人主事,时间不超过三个晚上,费用不超过三万),入选中央文明办“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株洲市茶陵县持续深化“一斤肉价随礼”,减轻农村人情负担,被中宣部《农家书屋》杂志专题推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在变,农民生活在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也在变。当前,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仍面临一些现实困难。一是农村“空心化”较为严重。长期居住于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孩子、育龄妇女、劳动能力欠缺的青壮年男性及村干部五类人群,这五类农村“留鸟型”人群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等不一致,难以将其统一组织起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是农村存在“人散心散”现象。农村住宅散落、农村劳动力四散务工、农业生产缺乏集体约束,不仅导致“人散”,也导致有的农民养成了自由散漫、怠惰躺平的心性,难以凝心聚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农村文化服务基础薄弱。我省农村地域广阔,普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难度较大,即使按照“七个一”(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一套广播设备)的标准建设了一大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设施闲置现象比较普遍,许多农民还是习惯于“一台电视机+一部手机+一张牌桌”撑起的文化娱乐生活。鉴于此,新时期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更加注重“投资于人”“落实于人”,大力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和自主性,促进农民自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建文明村。
丰富农民精神文化活动,促进农民自觉做文明人
“文以载道”“文以化人”,应通过开展丰富的精神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发扬精神文明建设主体性,自觉做文明人。
引导农民学文化,提高思想觉悟。组织农民参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内容的精神文化学习活动,使其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熏陶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内心的信仰信念,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认知水平。引导农民遵道德,优化农村道德风尚。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文明史,传统美德、优良家风家训家教源远流长,当前应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常态化选树道德模范和乡村道德典型,带动农民积极传承孝亲友邻、勤俭节约、奉献奋斗等美德。引导农民讲道理,培育文明乡风。道理既包括公序良俗,也包括法理情理。应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国法、文明公约、乡规民约以及各类“三农”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农民强化法治观念和规约意识,做到遵纪守法、遵规守约。引导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拓展农民精神文化活动舞台。推进“农村文化进城”“城市文化下乡”,通过城乡文化互联互动、融合发展,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载体和途径,拓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间与内容,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组织引领,促进农民自觉办文明事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加强组织引领,需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积极动员,促进农民群众自我革新、自我转变,自觉办文明事。
乡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应带头办文明事。乡村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是农民群众的主心骨,应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联系农民群众、组织农民群众、动员农民群众、带领农民群众的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乡村社会贤达应帮助农民办文明事。鼓励职业经历丰富、掌握先进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崇尚现代文明思想的社会贤达志愿下乡、回乡服务,在培训农民、帮助农民的过程中影响农民、引导农民办文明事。应完善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实践机制,规范农民办文明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农民的职业是农业,其社会职责首先就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乡村基层组织应通过完善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等方式,引导农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归属感、荣誉感,自觉担负起国家公民、乡村主人的应尽责任。可设计开展“十星农户”“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比,培养农民的荣誉感与集体主义精神,推进移风易俗。应成立“三老”(老党员、老村干部、老劳模)“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协会以及各种志愿服务组织,带领农民办文明事。乡村“三老”“五老”以及志愿者,往往都是有爱心、乐于奉献的品德高尚者,具有较高威望、较强感召力,通过他们做群众工作往往事半功倍,应发动他们传、帮、促、带村民向上向善向好、办文明事,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败坏文明行为。
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农民自觉建文明村
中国农民是智慧的农民。湖南农民是具有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等精神特质的农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精神保障。促进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建好文明村、以精神文明建设提振“精气神”。各级政府应加强调查研究,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健全相关保障机制。
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七个一”建设机制。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在资源整合、资金投入、服务创新、人才保障、特色打造、监管评估等方面发力,因地制宜、差异化建设好农民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推动农村文化服务从“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型,真正实现文化惠民,为文明村建设夯实基础。健全农民健身运动场所供给机制。在农村人口聚居地附近修建运动步道,适度开放乡村学校、党政机关、企业运动场所,通过组织开展“村晚”“村BA”等活动和赛事,提升农民文体运动热情和技能,从而远离牌桌、拒绝不良游戏,凝心聚力建设文明村。完善农村教育投入机制。打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分配、高效监管”组合拳,确保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农村教育质量提升实绩,为建设文明村、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持。细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投资机制。做到项目归口管理、经费专项使用,着重丰富农村文化项目与文化产品,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有载体、有资金、有责任、有考核,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务必取得实效。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组织建设机制。建设文明村、加快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发展,不是小农经济可以实现的。各级政府应通过推进产权改革、产业赋能、治理创新、政策保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组织建设,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时代使命和实施路径研究”(24ZDA07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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