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25 10:48:08
文|李科
《以法之名》海报。
电视剧《以法之名》,是一部主题鲜明的正能量扫黑除恶剧。本剧凭借检察侦查题材突破和演员群像塑造实现创新获得普遍点赞,但也因节奏失衡和其他一些瑕疵引发部分网友争议。
笔者认为,就剧情而言,主要亮点体现在“利”“名”“义”三个字上。
本剧首次聚焦检察侦查工作,深度展现司法系统内部职务犯罪调查过程,还原最高检侦查厅挂牌督办后的真实案例,通过万海案、乔振兴死亡案等,揭露黑恶势力与司法保护伞勾结的隐秘链条。黑恶势力的丑恶嘴脸和凶残本性在剧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个体来看,江旭东、兰景茗、许言午、李人骏等人,以法律的名义行苟且之事,他们在这部剧中所表现出的冷漠、无情,令观众心寒。
《以法之名》最终呈现的艺术价值是公平正义,本剧对这一社会性关注点演绎得非常生动。司法公正的第一关是法律公正,第二关是执法者公正,而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中,第二关比第一关更难把住。代理检察长李人骏对待万海案与老领导江旭东处理“一三一案”,为本剧提供了多视角的看点。李人骏凭敏锐性,感觉到了万海案的复杂性及侦查的不彻底性,贸然起诉极有可能会严重损害被告方利益。但为了尽早抹掉“代理”二字选择了立即起诉,以保自己的名,导致万海案最终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形成冤假错案。老领导江旭东,任东平市委政法委书记时处理“一三一案”,采取了“和稀泥”方式,为以后更为严重的惊天大案埋下了隐患。这就是所谓的“以名为官”,李人骏和江旭东在处理这两件事时,他们个人基本未涉及具体的经济利益,主要是被“名”遮蔽了双眼。
“以义为人”是本剧最大的看点。洪亮在法律、工作、情感三个方面的“义”中进退维谷,演出了一个形象亦大亦小、做派亦庄亦谐的主人公形象。检察官洪亮在本剧中身份最复杂,他与李人骏、乔振兴是大学同寝室同学,又是江旭东的女婿、参与黑社会团伙组织者江远的姐夫。洪亮工作岗位在省人民检察院十一部,主要职责是查“内鬼”及玩忽职守者。洪亮的形象是不断成长的。乔振兴的突然死亡,唤醒了他的同学情与作为检察官的正义心,他心中的“大义”战胜了“小义”,全身心投入办案,后面的剧情逐步撑起了一名大检察官的伟岸形象。尤其到剧情最后,洪亮不顾岳父、小舅子和老婆的求情,决然地依法惩处他们,这与李人骏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大义”“大形象”呼之欲出,坚守了一名检察官的赤诚之心。
说该剧的“暗”,即指不足,笔者认为,除了个别剧情逻辑值得斟酌外,最大的不足是“虎头蛇尾”。剧集后六分之一时,剧情如坐过山车,平面化地急转直下,让观众目不暇接,跟不上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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