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段向中职段延伸,《湖南省特殊教育中职部(班)设置标准》出台

  科教新报   2025-07-24 11:40:27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董以良)为满足残疾学生进一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近日,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残联出台了《湖南省特殊教育中职部(班)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范了省内各地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职学校增设中职部(班)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我省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推动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段向中职段延伸。

专业班额8-15人,“双师型”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数30%

根据文件,《标准》适用范围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的,对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残疾学生实施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特殊教育中职部(班)。在办学规模上,所设专业班额原则上为8-15人。

设置特殊教育中职部(班),应具有与开设专业相适应、满足教学要求的实训、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每个专业都要有相对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应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需要设置医疗服务、心理辅导、康复训练、专用检测等学习及生活所需专用场所和特殊器具设备。

在师资配备上,《标准》要求,具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要符合《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相关辅助专业人员应具备由职能部门认可的相应从业资质。“双师型”教师不低于专业课教师数的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学校应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相关辅助专业人员(如生活辅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康复训练、辅助科技和转衔服务等)按1:15左右配备。

重在动手能力培养,实践性教学占总学时50%以上

《标准》要求,要根据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结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地方产业、就业市场需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同时,鼓励设置特殊教育中职部(班)的学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共同培训专业师资,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实行校企协同育人。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的50%以上。

鼓励设置特殊教育中职部(班)的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共享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实习资源,培养培训特殊教育中职部(班)专业师资,实现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鼓励高等职业学校与举办特殊教育中职部(班)的学校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

一图读懂《湖南省特殊教育中职部(班)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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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教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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