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2025-07-18 10:00:33
近日,应急管理部评选确定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沙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移送周某、刘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罪案入选优秀案例。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沙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9日,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沙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情况下,于2024年2月向印度孟买一家供应商采购了100千克的4-甲苯硫酚(系第六类危险化学品),储存于湖南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并将其中的25千克的4-甲苯硫酚销售至上海某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购销协议,暂未发货)。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100千克4-甲苯硫酚危险化学品,并处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典型意义
涉案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后,明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仍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性质恶劣,属于典型的违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全面梳理购销协议、仓储记录、物流台账等关键证据,精准锁定其违法事实,并依法对涉案企业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危险化学品违法经营活动,维护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移送周某、刘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31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一民宅内疑似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对举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查获“雷王”成品2613饼和半成品12饼,疑似药物11.55公斤。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查获的“雷王”成品、半成品内的药物为烟火药,具有燃烧爆炸性,药物重229.972公斤;疑似药物为烟火药,具有燃烧爆炸性,药物重11.55公斤,总计药量重241.522公斤。经调查,周某、刘某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养殖名义借用他人旧宅作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并聘请姚某某、彭某某等人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周某、刘某、姚某某、彭某某等人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2024年5月31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浏阳市公安局处理,当日涉案人员周某被抓获;2024年6月1日,涉案人员刘某主动投案;2024年6月3日,涉案人员姚某某被抓获;2024年6月4日,涉案人员彭某某主动投案。涉案人员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4年9月10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束,依法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24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刘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姚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彭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典型意义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从全国范围来看,此类非法窝点因生产条件简陋、工艺不规范、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已引发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案成功查处充分体现了“行刑衔接”机制优势,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启动联合执法程序,第一时间完成现场取证和线索调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后续案件的顺利查处奠定了基础。案件查办过程中,应急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形成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责编: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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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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