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千万别自行停贷!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15 23:01:41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李思颖

【故事】

“签了购房合同3年,房子连影都没见着,每个月还要还4000多钱房贷,这日子怎么过?”7月15日,长沙市民樊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结婚之前,他倾尽积蓄买了一套期房,如今项目停工一年多,他还得一直还房贷。

樊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查阅全国多起案例发现,受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原因影响,部分楼盘陷入停工状态,导致不少购房者面临“钱房两空”的窘境。

开发商跑路或停工,还要继续还房贷吗?记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入库的一起案例,厘清这个法律问题。

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陆某夫妇以总价118万余元购买某楼盘商品房,支付首付款43.3万余元,办理银行贷款75万元。合同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项目自2022年下半年起就处于停工状态,截至起诉时,开发商已逾期交房4个多月,且复工无望。

陆某夫妇将开发商和贷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该案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一审、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开发商向贷款银行返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购房人无需再承担剩余还贷责任;开发商返还购房人首付款43.3万余元及利息,赔偿购房人已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19万元,支付违约金1.18万元。

【说“法”】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逾期交房且项目长期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已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以下情形都可以被认定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项目停工证明,如政府公告、工地照片、施工方声明等;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证据,如法院执行信息、破产申请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担保贷款合同应一并解除;出卖人需返还购房款、贷款本息及利息。

上述案例已被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须参考,确保裁判标准统一。

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收集关键以下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逾期交房通知、停工公告等违约证据;与开发商、银行的沟通记录,如催告函、律师函等。

以下事项要特别注意。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不要自行停贷,在未解除合同前停贷可能影响征信,建议先起诉再停贷,将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列为共同被告;警惕开发商“拖延战术”,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苏莉

三审:唐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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