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5-07-15 18:17:0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万家忻
“因为一罐红牛,被罚款了。”“红牛和王老吉不能一起卖?”
在社交媒体,有部分商家直言自己的疑惑,许多经营者对食品分类摆放的规定一知半解。事实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不同类别的食品确不能一齐“混卖”。
7月14日,记者在长沙各大商超、便利店走访发现,便利店“混卖”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便利店“违规”,将劲酒与普通酒混放
7月14日,记者走访发现,长沙部分便利店仍存在混放销售的行为。
在芙蓉中路一写字楼内的汇米巴便利店内,最上方一排货架的劲酒和郎酒摆在一起进行售卖。该店附近的一家美宜佳便利店,劲酒则同其他几款韩国果酒放在同一排货架,均未按照规定分开摆放并标注其为保健食品。此外,在新佳宜(富兴时代店)收银台前方的货架上,保健食品“中国劲酒”和普通食品“茅头小子”被摆放在一起,没有进行有效的分区。
记者随后告诉两个商家店员摆放有误,汇米巴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整改,而美宜佳工作人员则强调“我知道要贴标识。”在记者的提醒后,上述新佳宜便利店店长表示会立即调整。
长沙部分便利店,劲酒与普通酒放置在同一货架“混卖”。
不过,大部分便利店已正确操作。例如,在中百罗森(华创店),一竖排货架下方有单独为保健食品设置一排区域,其中放置有中国劲酒、鹰牌西洋参左旋肉碱牛磺酸饮料,健力宝以及东鹏特饮。
在开福区便河边巷的乐而乐批发超市,店员打开冰柜指着最上方单独一排贴有“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标识的区域,“红牛功能饮料、东鹏特饮以及战马能量维生素饮料都是保健食品。”随后,该店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身后的摆满酒的货架,“劲酒也是得单独放,不按规定放要面临罚款。”
目前,长沙大型商超分区规范。7月12日,在开福区的大型超市卜蜂莲花(复兴店)设有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区上方悬挂着“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标识。
长沙多家大型超市内,规范设置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
在盒马超市(华创店),劲酒,东鹏特饮、健力宝、益生菌粉、蛋白粉褪黑色素以及维生素咀嚼片等商品均被摆放在“保健品区域”进行销售。记者注意到,在此处集中销售的产品共同点是带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
线上平台店铺“特殊食品”归类混乱
除了线下,记者还调查了线上电商平台的“混搭”情况。在一家线上超市,记者看到“滋补保健”归位一列,点开后保健食品与其他滋补类食品一同售卖,未有明显的弹窗提示,也没有设置区分字体,消费者难以准确辨认。此外,属于保健食品的“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并未归为“滋补保健”一栏,而是与普通饮料一起在“饮料冲调”一类中。
在电商平台,一店铺内保健品红牛功能饮料与普通饮料归为一类。
2023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明确指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避免混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平台首页或平台内店铺首页设置特殊食品统一入口、弹窗提示、特殊食品售卖网页设置不同字体形状、颜色和大小等,正确引导消费者清晰辨别所购商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并禁止在同一链接同时或搭配售卖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
混放违法且误导消费者,或面临上万元处罚
7月7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还监督检查中,发现大沩山某商店将保健食品“RedBul1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上标有“保健食品”标志,属于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旺仔牛奶”“王老吉”等饮料放在货柜的同一层进行销售。该局对商户进行了相应处罚。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陈宁接受三湘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特殊食品是指为满足特定人群特殊营养或健康需求,实行严格注册或备案管理的食品。主要包括3类: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食品、有小蓝花标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标示有1段、2段、3段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为什么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不能一同摆放?“因为特殊食品有着不同于普通食品或药品的风险特点,以及特殊食品食用人群的特殊性(主要是婴幼儿、病人、老年人等群体食用),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产品性质一致,误导消费者选购商品,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陈宁表示,消费者因误购、误食不适合自身情况的食品,可能带来健康问题。
陈宁提醒,食品经营者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建议:看清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
陈宁建议销售特殊食品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分别设立绿底白字、字体黑体的“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字样的提示牌。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警示语。不能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三类特殊食品之间也不能混放销售。
消费者在选购特殊食品时,务必记住以下几点:一要选择正规的销售场所。二要看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三要看适宜人群。四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五要留存好购买的凭证。遇有消费问题,第一时间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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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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