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说新闻丨一道蛤蟆汤罚款45万?小过重罚为何屡发生

  三湘都市报   2025-07-15 14:54:2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实习生 刘嘉馨 左震翚

山东临沂的“蛤蟆汤”好不好吃我不知道,最近,这道当地的名吃真正出名了而且“出圈了”。“出圈”的原因是当地一家小饭店因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45万元!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2月,兰山区一饭店老板张女士在网络平台发菜品视频,第一张图手写标注 “蛤蟆汤”。3月,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张女士“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且“拒绝配合调查”,“可以从重处罚”,拟给予45万元行政处罚。对此,张女士称,“蛤蟆汤”是临沂名吃,当地风俗一般称牛蛙为“蛤蟆”,菜品原料为牛蛙。她还表示,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时便表示会配合调查,并删除了涉事视频。

在全国各地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大氛围下,这起明显违反社会常识和认知的处罚事件一曝光立即引发热议,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开始重新调查这起处罚到底合不合规?

7 月 15 日,临沂市联合调查组通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决定撤销该行政执法行为,对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联合调查通报基本证实了公众此前的质疑。一方面,处罚证据不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就作出处罚告知,连最基本的菜品原料都没有核实清楚,便认定其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事实认定不清。另一方面,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听证;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也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既没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执法的严谨性、规范性严重缺失。

远在湖南的军哥孤陋寡闻,可能不知道临沂名吃“蛤蟆汤”是用牛蛙做的菜,但作为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本乡本土的市场监管公职人员难道会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心理在作祟?究竟是想抖什么官威?

梳理近年来的舆情事件不难发现,类似的“小过重罚”现象并非个案。此前,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经营者销售的2斤芹菜,以“农药残留超标”为由,作出罚款6.6万元的处罚决定;河南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当地一家馒头店销售的4元不合格馒头,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这些小过重罚事件,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影响了营商环境。

这些小过重罚事件为何会屡屡发生?找到根源对症下药才能根治这种“病”。上级主管部门对这类滥用职权行为的事后追责不应含糊其辞,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罚酒三杯”式的追责处罚是解决不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问题的,是营造不了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的。

什么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执法是否规范公正文明,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只有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让大小老板们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编: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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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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