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诉企业设置1至3个月“容错纠偏”期!湖南推出“预惩戒+信用修复”机制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07-09 16:31:46

(“预惩戒”与“信用修复”联动机制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现场。李思颖 摄)

湖南日报7月9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李思颖)面对传统“一刀切”式信用惩戒,不少涉诉企业陷入“一罚致死”绝境激活“再生能力”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共同建立并推动实施“预惩戒”与“信用修复”联动机制设置1至3个月宽限期“缓冲带”搭建以《预惩戒通知书》替代“失信黑名单”“修复梯”

多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该联动机制明确,执行法院在决定将涉诉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前,将给予企业1至3个月的宽限期暂不发布失信信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协作部门将通过信用预警和风险提示,主动引导企业识别风险、主动履行义务,变被动惩戒为主动预防一旦发现企业有履行意愿且符合条件如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提供有效担保时,法院可依法及时屏蔽其失信信息监管部门同步督促信用平台删除旧信息。

记者了解到,实践中,许多涉诉企业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受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暂时性困难一旦被立即纳入失信名单,极易引发融资断流、合作中断、信誉崩塌的连锁反应,甚至导致本可挽救的企业走向破产。给予“黄金”宽限期,为企业重组资产、恢复生产、筹措资金赢得了关键的缓冲时间。

将刚性惩戒与柔性引导、事后救济与事前预警有机结合,彰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分析指出,该机制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意义重大传递出“允许跌倒,鼓励爬起”的明确信号。信息共享平台让风险动态“看得见”,多部门联合预警使帮扶“来得准”,信用修复通道确保纠错“走得通”通过制度设计上的“容错纠偏”空间,为企业发展构建更具韧性和温度的信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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