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长沙一商店被罚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8 18:37:3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可以混放销售吗?不可以!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宁乡市一家商店就因为混售被罚而入选。

2025年1月3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将保健食品“RedBul1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上标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旺仔牛奶”“王老吉”等饮料放在货柜的同一层进行销售。该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收银台后的货架上,发现保健食品“中国劲酒”和普通食品“贵州酱海酒”混放销售。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该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按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但在某些中小型超市及便利店,混放销售的情况依旧存在,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时被误导。实际上,保健食品不仅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某些商家为提高特殊食品的销量,故意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卖,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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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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