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 10:48: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汤小燕 邵方剑)“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我联系公安机关封存了案底,我连送外卖的资格都没有。”近日,市民封先生将一面印有“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送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帮助其封存未成年时期的犯罪记录,让他重获就业机会,开启新生活。
2015年,尚未成年的封先生因一时糊涂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努力生活,组建了家庭,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为了照顾家人、养活家庭,封先生想成为一名外卖员,在注册平台账号时却被告知,因为存在犯罪记录,无法通过相关入职审查。
“我明明已经改过自新,怎么还因为小时候的犯错,被剥夺了工作机会?”走投无路之下,封先生来到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经调查核实,发现封先生当年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其犯罪记录依法应当封存。该院迅速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推动封先生的未成年犯罪记录被依法封存。
“这不仅仅是一张证明,这是我们全家生活的希望。”收到通知的那一刻,封先生激动地说。如今,他顺利通过外卖平台的相关入职审查,成为一名外卖小哥,重新找回了靠双手劳动的尊严和信心。
“未成年人犯错不等于人生就此定格。我们帮助其封存的不只是犯罪记录,更是对其重新做人的尊重与期许。”承办检察官表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过往罪错影响其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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