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骑乘一辆电动车 常德交警查获除隐患

王敏 刘小满 苏莹   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2025-07-03 06:50:15

“同学,交规要牢记,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7月1日,常德公安交警查获一起三人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三人违规骑乘一辆电动车

当天18时许,市城区洞庭大道与朝阳路交会处,晚高峰车流中,一辆电动自行车引起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警员的注意。民警走上前发现,车上像叠罗汉一样载有3人,十分危险。经询问,这3名驾乘人员均为某职校学生,为了图方便,在赶往目的地时选择共同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要求他们立即改正。

交警查处现场

民警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元、合并罚款100元的处罚,对另外2名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学生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三名学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不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

责编:马曼雅

一审:马曼雅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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