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5-07-02 17:17:1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朱铋轩 张鹏)近日,湖南省衡山县岭坡乡综治中心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双河口村村民谭某某与欧某某之间的矛盾画上句号。
该纠纷历史脉络复杂。1980年代,双河口村第4村民小组(原生产队)村民杨某某(化名)因其单身状态,依据当时政策享有该组两份承包地份额。1992年,杨某某收养了一名女婴(化名杨某),并为其办理了户籍登记。然而,该组未因新增人口而相应调整分配土地,未为杨某分配承包地份额。2001年,杨某某去世,时年9岁的杨某由同组亲戚谭某某收养。关键节点出现在2002年: 该组在进行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时,错误地将杨某某(含其养女杨某应享份额)名下的两份承包地经营权收归集体,并随即将该两份土地划分至村民欧某某名下。因谭某某长期在外务工,对此变动毫不知情。2008年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这两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登记在欧某某名下。
直至2022年,谭某某才获悉相关情况并提出权属主张,双方因此产生争议。2023年,因协商未果,矛盾激化,谭某某损毁了欧某某种植的部分农作物。期间,乡村两级及公安派出所曾于2022年9月、2023年6月和9月三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诉求分歧较大,均未能达成协议。
面对这一历史久远、证据收集困难、矛盾尖锐的积案,岭坡乡综治中心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中心牵头成立专项调解组,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及村民代表深入溯源调查。工作组认真梳理该村民小组历史档案,深入研析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沿革,并多次走访双方家庭听取诉求。
岭坡乡综治中心联合调解组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摄影 朱铋轩
调解现场,谭某某坚持要求返还其养女杨某依法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欧某某则不愿返还土地并要求赔偿农作物损失。调解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兼顾“情、理、法”相融合。工作人员精准援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继承、调整及侵权责任等关键条款,清晰阐明法律规定和权责边界。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处境,有效缓和了紧张对立情绪。
在工作组依法依规、耐心细致的疏导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欧某某同意将在二轮土地承包延包时,依法依程序将该份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至谭某某(代表其养女权益)名下;谭某某则自愿赔偿欧某某农作物损失。双方承诺互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并积极配合后续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这起纠纷时间跨度长、历史因素复杂、证据追溯难度大。”岭坡乡综治中心副主任表示,“工作组始终坚持以事实、法律为依据,深入溯源调查,精准把握法律政策,兼顾法理情,最终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此案的成功化解为类似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参考,也为岭坡乡顺利完成衡山县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这场始于世纪之交的土地权属纠葛,最终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实践中,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的调解路径,画上了公正和谐的句号。
组稿: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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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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