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跑路”欠退费?岳阳楼区法院判决护权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1 20:42:0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1日讯(通讯员 杨子旋 李卓)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司法裁判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提供司法指引。​

2022年,市民王某为子女在某培训机构报名书法课程,支付学费698元。然而,该机构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停止经营,致使课程无法正常开展。王某多次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无果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机构老板同意退567元并写了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但直至约定时间届满,王某仍未收到退款,遂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与该培训机构已建立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支付费用后,培训机构应当全面履行教学服务义务。本案中,该机构单方终止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王某主张退还剩余课时费的诉求于法有据。同时,机构老板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并确认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该培训机构向王某退还剩余课时费567元。​

法官说法:本案系典型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及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经营者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逃避责任。法官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子女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妥善留存缴费凭证、课程协议等书面材料;若遭遇机构无故停课、拖延退款等情况,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市场主体应当恪守契约精神,规范经营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责编:周磊

一审:周磊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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