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1 17:21:5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唐成)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司法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近日,中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机关一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在鹤岭镇向阳村村委会审理三起因征收而引起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区人大代表王丽萍、王兵受邀旁听庭审,雨湖区法院副院长宋丹丹陪同。镇人大副主席成顺先、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干部等相关负责同志及村民代表沉浸式观摩庭审。
原告小甲、小乙、小丙系某村的成员,户口均落户在该村。该村成立经济合作社后,向原告小甲、小乙、小丙等村民发放了股权证。该村因工业园项目用地被征收了部分土地。为分配征收款,该村某村民小组形成会议决议。原告小甲、小乙、小丙因对征收款分配有异议而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鹤岭法庭庭长杨新台阅卷后,通过询问当事人、组织双方调解等方式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认为这三起案件具有典型性。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搬”进村委会。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旁听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释法答疑。随后,与村民及人大代表、镇政府等面对面交谈,详细介绍“庭村所”半小时快速联动圈机制模式,全方位收集大家关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践行“三听三问”工作要求,做到“兼听又多问”,努力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巡回审理可亲可近。
此次“联合党建+巡回审理”是雨湖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建领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要求,全力做实做优巡回审理工作,彰显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高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组稿:马志军
责编: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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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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